2023年12月21日,平安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交流暨建设平安广西活动表彰大会,桂平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近年来,桂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日趋复杂多发的涉校矛盾纠纷新形势,以“浔江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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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江灯塔”照亮孩子未来路——桂平市检察院“早实前”三字工作法预防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综述

“浔江灯塔”照亮孩子未来路——桂平市检察院“早实前”三字工作法预防化解涉校矛盾纠纷综述

文章来源:贵港人才网,Ggrcw.Com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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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平安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交流暨建设平安广西活动表彰大会,桂平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近年来,桂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日趋复杂多发的涉校矛盾纠纷新形势,以“浔江灯塔”工作室为平台,创新推出预防化解涉校纠纷“早实前”三字工作法,有效维护校园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疏通通道,矛盾隐患发现在“早”

2019年11月,桂平市检察院检察官郑红英办理了一起在校生因琐事聚众斗殴的案子,黄某和李某因不和,分别纠集多人在校门口大打出手,造成双方参与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该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这个案子引起了检察官的深思:如果能早点发现这些孩子的矛盾,也许他们就不会走向犯罪。也是通过这个案子,桂平市检察院认真梳理历年来办理的涉校矛盾纠纷案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新模式,确保涉校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干预、有效预防。

推行一校一排查工作模式。2020年以来,该院逐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院29名员额检察官全部担任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在每个学校聘请观察员,采用内外人员双排查方法,确保涉校矛盾纠纷早发现。近年来,桂平市教育局、检察院组织法治副校长联合观察员多次开展校园安全督察专项行动,排查了75家学校,发现学校摄像头安装不到位、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存在隐患、校园周边售卖香烟、开设游戏厅等23个问题,并全部落实整改措施。针对不少孩子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不同程度存在监护和教育不到位问题,该院联合各中小学校,对学生家长开展线上法治班会课,督促家长对孩子多一些关爱、多一些沟通。

建立“浔江灯塔”信息共享平台。“浔江灯塔”是由桂平市检察院牵头创建的未检品牌,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浔江灯塔”集结公、检、法、司、妇联、教育等12个部门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针对强奸、猥亵、伤害未成年人等9种情形的强制报告信息,构建“检察+N”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络,通过“浔江灯塔”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从而精准锁定辖区内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采取防控措施。2020年以来,“浔江灯塔”平台收到相关单位强制报告线索的8件案件,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拓展家、校、检协同新路径。通过“检察+妇联+家长”家庭教育指导站、“检察+学校+家长”家长法治主题开放日,提升家长发现问题苗头的敏锐性,确保矛盾纠纷监控全方位。2023年,该院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家长会活动3期、家庭教育指导讲座12期。

多元融合,矛盾纠纷化解在“实”

2023年1月,桂平市某中学学生小阳因小事,用一把削铅笔用的小刀将同桌小黄的右脸部划伤。

经法医鉴定,小黄右脸部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在桂平市“浔江灯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上,公安机关提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小阳立案侦查。因当事人双方是同班同学关系,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公安机关已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3次,均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浔江灯塔”成员单位一致认为,该案矛盾化解的关键在于促使涉案双方达成和解,修复受损的同学关系,帮助涉案双方走出因犯罪带来的不利影响,继续完成学业。在达成共识后,“浔江灯塔”工作室立即启动涉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力争促成双方和解。

第一步,“检警协作”,对涉事双方开展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小阳家庭十分困难,父母收入微薄,经济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没有钱赔偿小黄医疗等费用。

第二步,“检察+妇联+关工委”联动,带领小黄的母亲去小阳家实地走访,让其亲身感受小阳家庭的实际困难。随后,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加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了当事人双方事心双解:小阳酌情赔偿小黄的经济损失,并向小黄赔礼道歉。桂平市检察院基于双方和解的情况依法对小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为小黄家庭申请妇联专项救助,通过心理疏导帮助小黄排解不良情绪,让小阳和小黄均能安心回归学业。

第三步,以法治宣传,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浔江灯塔”工作室组织力量,在该校开展集中普法宣传,邀请学生家长参与法治主题开放日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及家长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至此,这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0年以来,桂平市检察院共对9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每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每个月均接受社工或志愿者开展的面对面帮教活动或家庭教育指导,15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重回校园,40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被宣布不起诉。这些涉罪未成年人原来的不良行为得到了转变,亲子关系明显改善。

诉源治理,矛盾纠纷防范在“前”

桂平市检察院针对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后再复发问题,建立了涉校矛盾纠纷防范机制。

以法治宣传,提高学生防范意识。2020年以来,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上法治课144次,主题涉及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受教育学生约3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此外,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宣传。2021年以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共接待实验小学、紫荆中学等师生33批次1650余人参观学习。暑假期间,桂平市检察院与该市共青团桂平市委、关工委联合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法治夏令营4期,与公安机关、妇联等联合在桂平市公安局石龙派出所开展乡镇法治夏令营1期。

坚持帮教后回访,预防矛盾再发生。对已经化解的涉校矛盾纠纷当事人定期回访,了解矛盾化解后双方的生活、学习、日常行为表现,及时根据回访情况给予矫正、救助、辅导等帮助,防止涉校矛盾酝酿复发。2021年以来,共开展涉校矛盾纠纷回访13次,对不起诉案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回访48次。

对涉校矛盾纠纷进行统计分析,深挖发生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漏洞,发挥社会监督、法律监督作用,通过检察建议+监护督促令方式,共建涉校矛盾纠纷预防机制,破解学校不敢管,家长不会管难题。2021年以来,该院针对易发生涉校矛盾纠纷的领域分别向公安机关、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采纳,其中1件获评为精品检察建议。针对家庭监护不到位的问题,向116名家长制发监护督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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