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 去年以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用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该院主动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制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2023年,该院起诉13人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同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监管部门加强环境监管治理,促进源头治理。
在办理案件期间,该院针对破坏土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为,积极督促做好耕地复垦、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工作,全面修复受损生态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