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见到港北区司法局根竹司法所所长黄亮时,他正在调解一起纠纷。经过黄亮和调解员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黄亮于2021年任根竹司法所所长。该所仅有工作人员3人,而根竹镇下辖9个村(社区),常住人口3.34万人。如何以3人的力量化解辖区矛盾纠纷,维护3万余人的和谐稳定?黄亮以“网格+调解”破题。
依托“红格善治工程”,黄亮充分发挥各网格的网格员下沉一线的优势,推行“三三制”,即网格员发现矛盾纠纷线索后,登记下来并向村调委会反映,村调委会调解3次仍未能解决的,上报至司法所调解;司法所调解3次依然未能解决的,及时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由当地党委、政府分析研判推进解决。
人民调解工作面对的是基层百姓,因为有公安工作经验和驻村帮扶的经历,黄亮在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工作上得心应手。
2014年起,某猪场租用该镇某村村民的4亩土地,支付了青苗补偿并每年按时支付租金。猪场租用的土地一直闲置,原种植的桉树自然生长。去年9月,该村民见桉树已长成材,便砍伐桉树卖钱,被猪场工人拦下并报警。派出所立即与司法所联动处置。“你已将地租给人家,也拿了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本就属于猪场。你的行为可以以盗窃罪立案。”黄亮与民警沟通后认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对砍树村民进行教育,劝村民将砍伐的树木归还猪场。同时,他也教育猪场负责人加强管理承租土地,避免引起误会。最终,该村民同意将树木归还猪场,猪场负责人也同意给予村民1000元的砍伐人工费,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黄亮说:“群众上访就是希望有人重视、有人来解决问题。”为了不让矛盾纠纷演变升级、转化激化,他坚持耐心细致地调解,调解期间需要不厌其烦地在当事双方之间来回劝说。
根竹镇农民工韦某在我市某建筑工程劳务公司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生活无法自理,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一级伤残,要求该公司一次性赔偿240多万元。但该公司认为韦某要求赔偿金额过高而未给予赔偿。韦某及其家属为此多次上访。黄亮反复上门做双方思想工作,并组织当事人到调解室面对面调解。在黄亮等人的努力调解下,去年7月,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给予韦某工伤补偿105.65万元。
“坐得住当事人的‘冷板凳’,吃得了矛盾方的‘闭门羹’”。黄亮说,“经我们调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更好地解决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矛盾,他创新推进乡村普法,全面推进“法律六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有力促进法治乡村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根竹镇实现了连续7年无矛盾纠纷上交、无民间纠纷积压、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无非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群体性侵害、无群体性上访的“六无”目标。2022年,黄亮获评为港北区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