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25/8/12 -2025/8/31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4名二级学院院长及1名二级学院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1名,具有财政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二)金融与保险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1名,具有金融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三)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院长1名,具有数学或相关学科背景;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背景。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三)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前瞻性的学科发展视野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
(四)院长应聘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院长应聘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或相当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并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六)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引领学科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并取得显著成效;
(七)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对学术成就突出或行业影响力显著者,可适当放宽;
(八)须全职在岗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院长
1.主持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优化学科布局,凝练特色方向,提升学科竞争力;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梯队结构,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4.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
5.深化国内外学术合作,推动产学研协同,提升学院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服务能力;
6.落实学校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
(二)副院长
1. 协助院长开展学院教学或科研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并落实相关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及重点工作方案;
2. 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日常教学运行(课程安排、质量监控、教材管理等)、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统筹实践教学及学生学籍、学位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竞赛及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提升教学质量等。
科研副院长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科研团队及平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与统计,推动学术交流与产学研合作;培育科研创新团队,支持科研骨干发展,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高效利用等。
3. 协助院长推进跨部门协作,参与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4.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与分管领域相关的任务。
四、聘期待遇
(一)聘期
按聘任制管理,原则上能聘任满一个聘期(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按程序续聘。
(二)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引进人才分类标准者)薪酬待遇采取“一人一议”制,院长按中层正职管理,副院长按中层副职管理。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1.《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聘书);
4.近五年承担的重要科研和教学改革项目、代表性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及其他重要贡献;
5.个人工作设想,包括推进学院与学科发展的目标、思路和具体举措。
面试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订成册),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备查。
六、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及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成果、管理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
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调查处理。
(五)聘任
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组织部)电话:0771-3835259
田老师(人事处)电话:0771-3833994
邮箱:gcrcb@gxufe.edu.cn
学校主页:www.gxufe.edu.cn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