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港南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张慧红传达当天上午贵港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并就港南区人民武装部、港南区第三初级中学、贵港市江南中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各机关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会议要求,在烟花爆竹管控方面,元宵节前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禁燃限放管控要求,特别是年初八、初十五期间,辖区内所有机关单位绝不允许燃放、禁燃区内不能燃放、限放区内尽量减少燃放;禁燃区内企业也务必宣传、通知到位。港南公安分局要加强巡防,对不听劝导的进行处罚;对现场大量燃放的给予处罚;对私卖大型烟花爆竹的,给予立案处罚。
在秸秆禁烧管控方面,各镇(街道)必须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力度,提高火点及时处理率,严格实行“四个到位”(处罚到位、取消地力补贴到位、张榜公示到位、问责到位);同时要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在餐饮油烟管控方面,区城管局必须抓好餐饮店油烟整治相关工作,争取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率达100%,对于露天烧烤、煎炒摊点,结合地摊经济的相关要求,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摊贩集中在建政路尽头进行规范管理。对拒不听从执法人员劝导的商贩,取缔城区露天夜市摊点。继续做好道路保洁抑尘的同时,对城区内露天焚烧垃圾(如:烟花爆竹垃圾)的行为予以处罚。
在工业企业管控方面,区工信局、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监管,指导好企业达标排放。特别是辖区内企业禁燃区内不能燃放、限放区内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务必在开工复工前宣传到位。
港南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住建局、后勤服务中心、各镇(街道),港南公安分局、港南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