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贵港市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申办指南》,对国内沿海或内河依法从事运输的广西籍(贵港籍)老旧营运船舶和经营性的乡、镇客运渡船报废更新,按照船舶、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等类型,实施差别化资金补贴。
“前几天,我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网络信息得知,贵港可以申请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了,就立即从广东赶回来,向所在公司递交申请材料。现在公司初审已完成并到市港航发展中心办理下一步申报手续。我的船是一艘内河船舶类型的多用途船,2350总吨,船龄16年,预计补贴金额282万元。”近日,陈先生跟随公司工作人员到市港航发展中心申请报废更新补贴。
据悉,我市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至2028年12月31日。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的,按船舶类型、船龄和船舶总吨等,给予1000元/总吨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后新建燃油动力(含生物柴油动力)船舶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补贴基础上,根据新建船舶类型、对应的拆解船舶的总吨,再给予500元至600元/总吨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后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船舶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补贴基础上,根据新建船舶类型、新能源清洁能源船动力形式系数、船舶总吨,再给予1000元至2200元/总吨补贴。内河货运船舶要求船龄在15年(不含)至30年(含)、内河客运船舶要求船龄在10年(不含)至25年(含);沿海货运船舶要求船龄在20年(不含)至30年(含)、沿海客运船舶要求船龄在15年(不含)至25年(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