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本级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暂行办法》(钦人才办〔2021〕4号),我局完成了2023年下半年钦州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受理、审核工作。租房补贴适用对象为市本级在《钦州市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人才支撑若干措施》实施后引进的人才,在不申请入住奥林名城人才公寓或者入住后中途退出、单位没有安排住房而租房的情况下可申领租房补贴。经审核,2023年下半年市本级共有210名引进人才符合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现将发放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人才,将按照规定程序发放租房补贴。
投诉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四楼421室;联系电话:0777-3688396。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下半年钦州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 .xls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