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南县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提标惠民、保障安民、提效乐民”为抓手,厚植“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奋力奏响民生“三部曲”,助推民生事业高质高效发展。2023年,全县民生支出达5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不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提高标准,谱好“提标惠民曲”
自2023年7月1日起,对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增加的标准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全年累计发放提标资金1098万元。
从2023年8月1日起,对残疾军人、烈属、在乡退伍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全年发放提标资金108万元。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22年的84元提高至89元,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将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由650元/年/人、850元/年/人分别提高至720元/年/人、940元/年/人,并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补助,进一步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增强保障,高奏“保障安民曲”
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兜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提高3.4%,拨付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资金2.9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3亿元,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筹措就业补助资金3000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2023年共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含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惠农资金9142万元,拨付3968.82万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为粮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多措并举抓衔接资金统筹管理,积极筹措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24亿元,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良好,资金支出进度排名全区前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连续六年(2017—2022年)获自治区评为“优秀”等次或“A”等。
▲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
▲平南县东华镇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改善生活,唱响“提效乐民曲”
2023年,平南县作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县,争取到上级财政资金644万元,加上县配套161万元,共投入805万,对169个项目进行维护,进一步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维护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落实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资金共1.54亿元,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增强校舍安全保障。
落实711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篮球场、文体设施)等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落实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10.5万元,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平南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