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按照笔试总成绩情况(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经研究,划定2024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5分(含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要求,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灵山县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等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共430人(详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
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十里路段363号,即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审查验证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人选需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但7月31日前需将原件拿到资格审查单位审验);
4.学位证(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人员需提供);
5.户口簿(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6.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8.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件及相关材料;
10.入围面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需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复印件1份。未入围面试人员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
(二)地点:灵山县实验小学。
四、面试前取消的招聘计划
(一)由于考生笔试分数不达合格线,决定取消灵山县消防救援中心(丰塘专职消防队)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450700412)、灵山县消防救援中心(太平专职消防队)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450700413)、灵山县武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1450700422)的招聘计划。
(二)由于考生缺考,取消灵山县灵山中学校医岗位(岗位编码:1450700520)、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校医岗位(岗位编码:1450700529)的招聘计划。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并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8:00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考点停车场地有限,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或步行前往考点。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须按引导员的指令和规定的路线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
(六)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七)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附件:2024年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结构化面试人选名单(1).xlsx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