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钦办发〔2018〕32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钦州市第十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钦人才发〔2022〕2号)要求,钦州市第十批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已按相关程序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31日至4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4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50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906室,联系电话:3688160。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