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招聘对象
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考核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五)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七)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八)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按照招聘日程的时间安排自行前往相应考点应聘。岗位空缺动态情况将分别于4月8日、10日、12日、14日下午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开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报考岗位变化情况。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风险提示:按照招聘日程安排,此次招聘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全部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所有岗位招满即止,非首站考生会面临所报考岗位已招满风险,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应聘考点。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在相关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网上报名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意向考点+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发送至邮箱(qzsrcb@126.com),网上报名截止至2023年4月2日18:00,现场报名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⑤其他需要的佐证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可选报1个意向岗位。
②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如报名报考阶段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3),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举证材料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扫描件须于报名时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⑤本次集中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对照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如遇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报考同一岗位的,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统一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成绩。
温馨提醒: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党校(岗位代码2023004-2023008)的职位只接受网上报名,并视情况另外在钦州市委党校组织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可与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7-2396632)。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入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六、享受待遇
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会,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州市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问题查核专办、联办制度,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严格问责。
(三)本公告由钦州市委人才办、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委人才办:0777-3688160
钦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777-2396632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7-5987291
灵山县委人才办:0777-6527158
浦北县委人才办:0777-8318007
钦南区委人才办:0777-2693557
钦北区委人才办:0777-3686579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