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印发〈2022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22〕49号)要求,通过能力素质测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程序,经研究,现将韦琳惠等19名第一批拟聘用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黄亮丽等28名第一批拟聘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组织三科反映;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组织四科反映。书面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8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过期不予办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822室,邮政编码:535099。
联系电话:0777-3688138(组织三科),0777-3688590(组织四科)。
附件:2022年钦州市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共19人).doc
附件:2022年钦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共28人).doc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