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见习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当月发放750元)向见习基地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有31家见习基地共180人符合发放见习补贴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及人员名单补贴资金情况(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予以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到我局二层单位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单位: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体育场3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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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