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对韦贤锋等33名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从2022年4月11日至4月19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4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公示人员名单.xlsx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