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开展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165岗位面试工作的公告》等精神,经笔试、面试环节,确定招聘单位灵山县人民医院A165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共6人(名单详见附件),现就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6人。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022年1月14日前为考核阶段,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公告》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