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其中,平南县、平南街道、平南街道第四初级中学、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榜上有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截图)
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平南县)
示范县 (市、区)
贵港市平南县
示范乡镇 (街道)
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
示范学校
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第四初级中学
示范企业
贵港市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近年来,平南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进一步激发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热情,有力维护了全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唱响共建曲,画好同心圆。全面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来,平南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此次平南县、平南街道、平南街道第四初级中学、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入选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之前,平南已成功创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模范)单位64个,其中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5个、市级24个、县级33个,2022年完成核验的市县两级示范区示范单位共122个。